1、户口要求:申请人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收入标准: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住房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财产限制: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6倍。
5、购房限制: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条件: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准备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表:填写完整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户籍和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提供现有住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税单等。
5、财产状况证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余额证明等。
6、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等相关文件。
7、其他资料:根据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向相关部门咨询最新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