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提取: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3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2、租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2023年11月1日起,深圳无房职工的租房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也就是提取比例为100%;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3、还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偿还深圳市内住房贷款,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六成。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有房的)发生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包括物业、维修等情形)。
5、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职工为非深户,且已办理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
6、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7、退休提取: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8、死亡提取:缴存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9、大龄失业销户提取: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0、重大疾病提取: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1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
12、出境定居提取:职工已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4、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根据提取类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2、选择提取途径: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进行线上办理,或者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行线下办理。
3、提交申请:按照所选途径的要求,提交提取申请和相关材料。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5、提取资金:审核通过后,资金会划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提取条件和流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办理前,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