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将按照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执行,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从60岁延迟至63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从50岁和55岁延迟至55岁和58岁。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并考虑到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等因素,政策强调了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同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从事特殊工种或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国家仍保留提前退休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将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新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积极应对和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也注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