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2024-09-24 法律知识 1198 徐秋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的重点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减轻举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一些耐用的、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在六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产生争议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2、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某些特定商品除外。

3、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经消费者同意。

4、定位网购平台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有哪些重点内容?

5、加大消费欺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6、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7、明确行政部门监管职责:修正案明确了有关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监管职责,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8、发挥消协作用:修正案进一步发挥了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增强了其在社会监督中的地位。

9、规范新型消费方式:修正案针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0、倡导文明消费: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的内容。

这些重点内容旨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并适应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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