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属于正部级干部级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其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副检察长作为最高检的高级官员,协助检察长工作,并在分管领域内承担重要职责,他们的工作不仅涉及到法律监督、案件审理等专业领域,还包括组织和协调重要会议、处理重大问题并向检察长报告等关键任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体制中,副部级干部是位于较高级别的公务员等级,仅次于正部级干部,这一级别体现了副检察长在国家检察机关中的重要地位和责任,他们通常负责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如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同时也参与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政策,副检察长的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