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转让土地类:包括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行为。
2、非法占地类:如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但当事人拒不归还等。
3、破坏耕地类:包括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从事破坏种植条件的活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破坏性活动;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
4、非法批地类:涉及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规避法定审批权限拆分审批单个建设项目用地,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等行为。
5、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如依法应当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并拒不改正的,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等。
关于报告土地违法行为的方式,通常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可以拨打当地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或者前往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办公地点进行举报,举报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2、通过官方网站或在线平台举报:一些地方的国土资源部门可能设有官方网站或在线举报平台,公众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提交举报信息。
3、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如果认为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处理不当或存在包庇行为,可以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违法行为,也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