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工资条是否属于个人隐私,取决于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形式。
在婚姻关系中,工资条通常反映了一个人的收入情况,这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视为私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明确将工资约定为个人所有,那么工资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有权利了解另一方的工资条,因为它关系到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双方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制度下,工资条可以作为个人隐私不告知配偶,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方没有义务向另一方展示自己的工资条。
夫妻间的工资条是否构成隐私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是或否的问题,而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财产约定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应当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原则,就工资收入的公开与否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