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在同一海上航程中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这种损失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更大的风险,而单独海损则是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非人为因素直接导致的损失,它只涉及某一方的利益受损。
2、承担者不同:共同海损的损失由受益各方按比例分摊,这意味着,所有从共同海损行为中获益的各方都需要按照其获益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损失,而单独海损的损失则完全由受损一方自行承担,不涉及其他方的分摊。
3、内容不同:共同海损不仅包括损失本身,还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等,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不包括任何额外费用。
4、涉及的利益方不同:共同海损涉及的是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是为了保护整个船货的安全而采取的措施,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受损方个人的利益,与船货其他方无关。
5、法律依据不同:共同海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单独海损则主要受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在原因、承担者、内容、涉及的利益方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海上运输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