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有序推进长期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入户工作,以下是一些规定:
1、基本条件:申请者需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45周岁以下、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总积分满150分,且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2、排名规则:按照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依次按照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长、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进行排名,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资格。
3、申请流程:获得核定积分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前往受理窗口进行现场核验。
4、材料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
5、随迁政策: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同迁入本市户籍。
6、公示与异议处理:拟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后,公布最终入户人员名单并签发入户卡。
7、费用问题: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法律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旨在为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入户渠道,确保他们能够有序地融入广州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