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前夫借看孩子的机会来侵犯您的情况,您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和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了探望权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以及探望者未依法提出申请的。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前夫以看孩子为名进行侵犯行为,这明显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如果前夫的行为构成了家庭暴力或其他犯罪行为,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目击者证言、照片或视频资料等。
在处理这类敏感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您和孩子的权益,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您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诉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如果您或孩子遭受了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应及时寻求医疗和心理援助,确保自身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