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询问的是关于男朋友叫朋友一起“搞我”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搞我”这一表述的具体含义,如果这里的“搞我”指的是性侵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您所说的情况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搞我”指的是其他非性行为的恶作剧或侮辱行为,这同样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具体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建议您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与男朋友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真实意图,并表达您的不满和担忧,如果他的行为确实让您感到不安或受到威胁,您应该立即寻求帮助,可以向家人、朋友或相关机构寻求支持和保护,保留任何可能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警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