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有着丰富的案例和显著的成效,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的介绍:
1、施暴者不分男女,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被禁止
基本案情:申请人(男)与被申请人(女)于201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2019年10月,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打骂并砸毁家电,申请人多次报警并起诉离婚,但经法院调解和好,2020年2月以来,被申请人多次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及家属,申请人向彭水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结果: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典型意义:本案强调了无论性别如何,家庭暴力行为都应被禁止,丈夫作为受害者,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2、以非法手段定位跟踪骚扰妻子,构成家庭暴力
基本案情:申请人(女)与被申请人(男)系夫妻关系,自2018年3月以来,被申请人多次殴打、威胁申请人,并通过不法途径购买跟踪设备长期跟踪、定位申请人,冻结其社交平台账号,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裁判结果: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典型意义:本案表明通过非法手段定位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法院应签发保护令予以禁止。
3、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处以司法惩戒
基本案情:申请人(女)与被申请人(男)原系恋人关系,分手后,被申请人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骚扰申请人,申请人不堪其扰,报警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无视禁令继续骚扰,法院决定对其处以罚款和拘留。
典型意义:本案体现了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司法惩戒力度,彰显了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对一方恶意减少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经济控制的家庭暴力行为,可以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裁判处理
基本案情:申请人(女)与被申请人(男)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被申请人恶意减少母子生活费,意图迫使申请人同意离婚,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被申请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按月足额支付生活费用。
裁判结果: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每月按时支付母子生活费用,否则将依法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揭示了经济控制作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法院可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其进行有效干预和制止。
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重庆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坚定立场和有力举措,也为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通过依法严惩家暴行为、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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