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简称村监委)是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村务公开:确保村务、财务等事项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监督村级财务管理:对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3、监督村干部行为:对村干部的工作行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4、监督重大决策过程: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村民意愿。
5、受理村民投诉和举报:接受村民对村务管理、干部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6、参与村级事务讨论: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级事务中,村监委成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7、协助上级部门工作: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要求。
8、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和开展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
通过以上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维护村民权益、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