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的职能和责任主要包括城乡建设规划、资金管理与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监管等,以下是对这些职能和责任的详细介绍:
1、城乡建设规划:市建委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资金管理与监督:市建委负责城乡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提出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总盘子,统筹编制城市道路、公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
3、基础设施建设:市建委承担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并监督竣工验收的责任;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4、村镇建设管理:市建委负责村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推进区、县级市的村镇建设,统筹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5、建筑市场监管:市建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6、安全生产监督:市建委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的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7、节能减排推广:市建委承担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
8、对外交流合作:市建委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建委在推动城乡建设、保障住房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些职能的有效执行,广州市建委不仅促进了城市的有序发展,还提升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为广州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