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且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的罪名有很多种,其中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可以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积极参加者,可以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有: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