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退票规定主要包括退票时间、改签与退票以及特殊情况的退票处理,退票手续费根据退票的时间点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为开车前8天以上不收退票费、开车前48小时至8天以内收取票价5%、开车前24小时至48小时收取票价10%、开车前不足24小时收取票价20%等。
火车退票规定:
1、退票时间: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下,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退票,团体旅客则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办理退票。
2、改签与退票:如果旅客需要改签车票,应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进行,改签后的车票可以按照新的规定执行退票,若改签后的车票距离发车时间超过8天再退票,将收取5%的退票费;如果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不足8天退票,按票价5%计收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收退票费;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
3、特殊情况的退票处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并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退票手续费:
1、开车前8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
2、开车前48小时至8天以内退票:按票价5%计收退票费。
3、开车前24小时至48小时退票:按票价10%计收退票费。
4、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
5、最低退票费:无论车票价格多少,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了解这些规定可以帮助旅客在必要时做出更合适的决策,无论是选择改签还是直接退票,都能确保自己的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