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费的收取主要依据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和固体废物处理等因素进行计算,并采用按年申报计费或按月估算计费的方法,以下是具体介绍:
1、收费标准
污染物排放量:环境保护费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进行分类收费,超标排放按照污染物排放浓度乘以相关系数作为收费标准;达标排放则按照排放量和固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根据其种类、排放方式进行分类收费,具体的费率取决于废物的类型及其对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费的收取标准则依据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地点等因素确定,以确保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
2、计费方法
按年申报计费:企业需根据年度污染数据计算应缴纳的环境保护费,确保全年的实际缴纳费用不低于应缴纳的费用。
按月估算计费:为保证年度缴纳的环境保护费用不低于实际应缴费用,企业可根据业务特点和生产周期预估每月环境保护费用,但需确保年度总缴纳不低于实际费用。
3、费改税实施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自2018年起,原本的环境保护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环保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模式。
税率的设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分别设定,各省可以依照税法授权适当调整适用税额,以适应地方的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目标。
环境保护费(现改为环境保护税)的收取是多维度、动态调整的过程,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