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产假规定包括基础产假、难产及多胞胎额外产假以及流产产假,计算产假天数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员工在生育时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遇到难产情况,将增加15天产假;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产假。
2、难产及多胞胎额外产假:对于难产的情况,除了基础的98天产假外,还可以额外增加15天产假,如果是多胞胎情况,每多生一个婴儿,同样可以额外增加15天产假。
3、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性员工,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上海的产假制度为女性员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确保她们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