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林业经营者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不慎丢失了林权证,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查询和补办。
查询流程
1、查询编号:
- 应凭林权利人身份证到当地林权中心查询林权证编号。
- 也可以到当地林业站说明情况,林业站会在林权交易系统中查找到当事人的林权档案,调出林权证号。
2、登报声明:
- 查询到林权证编号后,需要在当地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 在所在县市级及以上有影响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以示公示,并且此类公告须在三十个自然日内无任何异议存在。
3、提交申请:
- 公示期满后,带林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林权中心填写申请补办表。
- 向原发证机关提交补办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补办程序
1、准备材料:
- 补办申请书。
- 小组证明和村委会证明。
- 许诺书,内容包括许诺人基本情况,林权证遗失经历,并保证林权证确实遗失,只承认补发的林权证的效力,如遗失的林权证找回,仍视为废证处理。
- 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户口簿及复印件。
- 遗失注销声明复印件。
- 登报挂失报刊或照片。
2、审核发证:
- 林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文件后将进行审慎审查,如经核实无误,将颁发新林权证,并向公众公布原证已失效。
- 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当事人需要在相关签字栏签名,并将制作的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送所在村、林业站、乡镇府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张贴公示公告,公告期满,林业站还要制作公示公告结束的书面说明材料,报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发证。
林权证丢失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查询和补办,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补办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办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