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购买新的商品住房,若家庭中有二孩或以上子女,且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的,原有家庭限购基础上可增加1套购房指标。
2、市外迁入新户籍家庭:需落户满1年,并在本市稳定就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2个月,方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但退伍转业军人、家属随军落户除外。
3、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购买新的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房的,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24个月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4、人才引进: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
5、其他特殊情况:如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长沙市的购房政策旨在平衡房地产市场,确保居民的住房需求得到合理满足,同时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