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对于继子女的国籍问题,主要取决于其亲生父母的国籍状况以及与继父或继母的抚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如果继父是外国人并在中国境内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选择保留中国国籍或者加入继父所在国的国籍,这意味着,继子女的国籍选择权是在成年后行使的,而非自动随继父国籍改变。
若继子女选择保留中国国籍,他们可以申请将继父的国籍加入自己的户籍,但如果继子女已经加入了外国国籍,则不能将继父的国籍加入自己的户籍,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国国籍法对于双重国籍的限制态度,即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一旦发现中国公民同时具有其他国籍,中国政府将认为其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除非当事人主动声明放弃外国国籍并经中国主管机关核实。
国籍法对于继子女国籍问题的规定,既考虑了继子女的个人意愿和利益,也体现了国家对国籍管理的原则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