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的法律定义是指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同居或结婚,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第1款的规定,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一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无论其是否已婚,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内容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这里的“同居”通常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结婚”则包括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登记手续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受骗与之同居或结婚,这种情况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胁迫现役军人的妻子奸淫的,将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